问题 | 什么情况下可以不支付抚养费 |
释义 | 原则上,不抚养子女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但是,特殊情况下,可以不给孩子抚养费,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1)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 (3)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 一、离婚后不给孩子抚养费的法律条件有什么 离婚后不给孩子抚养费的法定条件有: 1.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只要夫妻一方对方不给、自己多给,那夫妻就可以协商解决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问题; 2.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3.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 4.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 二、在什么样情况下离婚能不给抚养费 协商达成协议。特殊情况。 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经济来源,付款人确实无法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金额支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负担得起; (2)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监禁改造或者受过劳动教失去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如果有经济来源,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支付; (3)直接抚养子女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分或全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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