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女儿是否可以分户建房? |
释义 | 法律分析: 农村女儿是否可以分户建房,因情而定: 1、子女必须年满18岁以上并且经济独立; 2、多子女家庭,其中已经有兄弟姐妹成立新的家庭,目前仍和父母一起居住; 3、独生子女结婚后可以继续和父母一起居住,也可以单独分户; 4、夫妻离婚后,无房一方再婚并且配偶也无房的情况下,也可以分户建房。 申请宅基地的流程及手续: 1、由本人向村委会提出用地申请; 2、村委会召开成员会议,就村民提出用地申请进行讨论; 3、经过讨论通过后,由村委会上报乡人民政府审核; 4、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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