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驾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未规定肇事方有先行垫付的义务,所以肇事者可以不垫付,但是保险公司是有垫付的责任的。 交通事故能给伤者垫付医疗费吗 交通事故肇事者可以先垫付医药费。但是对此法律也没有强制性条款规定必须由全责方垫付。如果全责方和受害者都不垫付的,可以联系保险公司垫付。 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用的情形有哪些 1、符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2、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垫付的通知书;3、受害人必须抢救,且抢救费用已经发生,抢救医院提供了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项目;4、不属于应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的抢救费用。自收到交警部门出具的书面垫付通知、伤者病历/诊断证明、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之日起,及时向抢救受害人的医院出具《承诺垫付抢救费用担保函》,或将垫付款项划转至抢救医院在银行开立的专门账户,不进行现金垫付。 交通事故肇事方不肯垫付医疗费用怎么办 肇事者不垫付费用时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1条规定:“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2、《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依法应当由救助基金垫付受害人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及时垫付。救助基金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特殊情况下超过72小时的抢救费用由医疗机构书面说明理由。具体应当按照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核算。 交通肇事伤者没钱垫付医药费怎么办? 法律上并没有肇事方必须垫付医药费的相关规定。 因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只有交警给予的责任认定书,才能判定事故双方的主次责任,以及赔偿金额。所以在此之前,肇事方该不该垫付医疗费用,完全是出于自愿,谁也不能强迫他。 对于医疗费可以由伤者自己现行支付、要求保险公司支付、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也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解决。 交通事故垫付医药费情况: (一)肇事方垫付: 1、肇事方方无责任的,不需要垫付,医疗费由责任人承担; 2、事方有责任的,可以先行垫付相关的医疗费,在对事故的责任方认定后再进行赔付,但不强迫。 (二)双方协商: 建议交通事故双方先进行协商,要求责任方进行垫付; (三)自己垫付: 自己先垫付医疗费,事后再通过打官司等办法来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以及其他赔偿; (四)要求保险公司赔偿: 若肇事方有车险,可以直接打电话给对方保险公司要求定损,定损后修好车,保留好定损单、维修发票、维修清单等,要求保险公司在其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具体流程如下: 1、及时报案: 当您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保险公司可以拒赔。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投保人应尽快向保险公司报案,可以电话报案,也可直接去报案。 2、查勘定损: 保险公司应主动到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对事故车辆进行定损。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要先抢救伤者,然后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对未逃逸的交通事故,而且不需要检验鉴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10日内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在5日内进行检验鉴定,然后做出认定书。 3、递交索赔: 确定事故责任后,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保险公司告知投保人要提交的证明和材料,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提交的证明和材料包括: (1)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2)保险单; (3)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5)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6)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7)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4、确认理赔: 投保人对车辆定损清单没有异议,即可签字生效,作为保险公司理赔的依据。将相关凭证交给保险公司。 5、理赔付款: 保险公司根据与索赔权益人商定的赔款支付方式和保险合同的约定向索赔权益人支付赔款,涉及第三者责任的理赔甚至可以被保险人授权直接将赔款转账至第三方。 6、协助追偿: 在很多情况下,保险公司在赔付了被保险人的损失后,法律还赋予了保险公司向真正的肇事方索赔。此时,被保险人不能认为反正自己已经获得了赔偿,就拒绝帮助甚至阻碍保险公司向真正的肇事方索赔。 (五)以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来解决: 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就推流程如下: 1、提出调解申请。 向交警部门申请调解,应当事双方协商一致,共同提出书面调申请。提出调解申请的期限为十日,自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交通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算。 2、审核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交通事故当事各方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申请书”进行审核。 3、当事人对调解的时间以及地点进行确定。 具备调解开始时间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 4、进行调解。 调解采取公开方式进行,调解时间应当提前公布,调解时允许旁听,但是当事人要求不予公开的除外。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 (七)向人民法院起诉: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起诉的流程: 1、立案,受害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和相关材料,包括: (1)受伤者身份证明;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3)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5)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6)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如受害人系农村户口,最好提供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 (7)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 (8)被扶养人与受害人系近亲属的证明,以及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 (9)视情况提供其他材料。 2、庭前准备,法院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会向被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及原告证据材料,被告收到民事诉状后15日内提出答辩意见,法院收到答辩意见后会送达给原告; 3、开庭审理,开庭时,书记查明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情况,宣布案由、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诉讼权利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4、裁判,案件经过审理后,审判人员会根据庭审查明的情况,结合各方提供的证据,对案件进行评议,作出裁判结果。 怎么让肇事者垫付医疗费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驾驶人是否垫付医疗费,法律上并没有作出强制性规定。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果驾驶人不垫付,且伤者又无能力支付的。法律有规定进行救济: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该内容由 王文格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