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最好是本人到现场去确认情况,要不然发生了后续发生了事情就难以处理了。本人如果实在不能到场,要委托代理人带车主或买方的身份证原件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再加上车辆过户所需要的证件到场代办。 过户材料如下: 1、原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4、原始购车发票红联或上次过户发票红联原件及复印件等等。 法律客观: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