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 |
释义 | 法律分析: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 1、主观方面,本罪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且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 2、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单独或者合谋、与他人串通,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行为。 一、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 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构成要件为: 1、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证券的管理制度。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并且具有非法牟取利益的目的。 二、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构成四要素 1、犯罪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具备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能构成本罪的主体。2、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以使用为目的、故意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3、犯罪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中的对有价证券的正常管理活动,犯罪的对象是国库券和其他有价证券4、犯罪客观方面: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行为。 三、如何构成伪造股票债券罪? 构成伪造股票债券罪的要件为: 1、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与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相同,亦为国家有关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价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四)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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