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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交公共维修基金不给办房产证是否合理?
释义
    一、不交公共维修基金不给办房产证的合理依据
    房屋维修基金不交是不可以办理出房产证的,办理房产证时必须出具维修基金的缴款凭证。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已售公有住房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或者交由售房单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应当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30日内,将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第十三条
    未按本办法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购买人。
    二、维修基金
    维修基金又称公共维修基金专项维修基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享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帐户,并授权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此项维修基金不同于物业管理费用,只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等。
    维修基金由该物业内的业主共同筹集,业主按照缴纳比例享有维修基金的所有权,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单个业主不得向银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维修基金部分。维修基金与具体房屋相结合,随房屋存在而存在、灭失而灭失,不因具体业主的变更而变化,因房屋产权变更成为新业主时,维修基金也应经旧业主更名为新业主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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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0 8: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