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人自愿离婚的必要手续 |
释义 | 两个人自愿离婚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根据该法条,双方应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明确表达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法律分析 两个人自愿离婚需要办理如下手续: 1、双方一方主动提出离婚; 2、双方协商离婚之后的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处理方式并签订离婚协议; 3、双方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4、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办理离婚登记并发放离婚证。两个人自愿离婚需要什么手续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拓展延伸 离婚程序及法律要求 离婚程序及法律要求是指进行离婚所需的一系列步骤和法律规定。首先,双方需达成共识,确保离婚是双方自愿的决定。其次,根据当地法律,需要准备相关文件,如离婚申请书、财产分割协议等。接着,双方需前往当地民政局或法院递交申请,并进行登记。在离婚过程中,可能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双方已分居一段时间或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法律要求双方在离婚后进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的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最后,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协议或根据法律规定,作出离婚判决。离婚程序及法律要求的遵守能够确保离婚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保护当事人的权益。 结语 两个人自愿离婚的手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双方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的协商一致意见。遵守离婚程序及法律要求,确保离婚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保护当事人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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