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买房后三十日内拿到购房合同。 2、购房者在与开发商 签订购房合同 后,开发商要将合同拿去 房管局备案 ,但是因为开发商经常是手头积累了一定数量的合同之后才会去房管局集中备案,不过最长应不超过30天; 3、 房地产开发 项目取得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和预登记通知单后,在与承购人签订《 商品房买卖合同 》之日起30日内,由 房地产开发企业 向项目管辖范围的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商品房预售合同 备案手续。 法律客观: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