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首先应区分取得于婚前或婚后,离婚时分割的只应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总额。2.在分割时注意,不区分单位缴费还是个人缴费,只要是公积金账户的余额均可以要求分割。3.公积金在分割时无论是否能够提取,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按照账户余额,给另一方折价补偿。另外,当事人离婚不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事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