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社保欠费,个人可以单独补缴吗 |
释义 | 这段内容讲述的是在单位员工离职或增减时,如何进行保险缴纳的办理。单独一人可以补缴保险费,但需要同时缴纳单位应承担和个人应承担的部分。在做人员增减时,需要排除所有员工,只申报一个人。这样可以保证保险费按时缴纳,避免耽误。建议转出,以便进行办理。 法律分析 可以单独一人补缴,但是需要将单位应承担的部分和个人应承担的部分都缴纳,但是在做人员增减的时候就需要排除所有员工,只申报一个人。建议转出,这样不会耽误保险的每月按时缴纳。 拓展延伸 个人如何补缴单位社保欠费?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而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于个人补缴单位社保欠费的情况,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一般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同时,个人也可以通过代缴单位社保的方式来补缴欠费。另外,个人也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补缴欠费。在劳动仲裁机构的调解下,用人单位有义务补缴欠费。如果用人单位拒不补缴欠费,个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社保欠费问题,可以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 结语 本文讲述了一个补缴保险费用的规定。根据规定,单独一个人可以补缴保险费用,但需要同时缴纳单位应承担和个人应承担的部分。在做人员增减时,需要排除所有员工,只申报一个人。这样可以保证保险费用的按时缴纳,避免因为员工增减而耽误保险的缴纳。因此,建议转出单位,以便更好地遵守这一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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