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遗嘱的执行,是指遗嘱生效后,采取必要的行为和必要的程序,去实现遗嘱所规定的各项内容。,遗嘱自遗嘱人死亡之日起开始执行。其过程大致是:出示遗嘱向有关人员公布遗嘱内容;编制遗产清册,并应宣布;当事人没有异议时,把遗产按遗嘱要求进行处理。,执行遗嘱,负责分配遗产的人叫遗产执行人。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执行人负责保管遗产,并有权提起关于排除妨害继承的诉讼以及参与有关的诉讼活动。如果遗嘱人生前没有执行人,或者所指定的执行人拒绝接受,或者执行人不称职,则可以由全体继承人参加执行,或者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指定或撤销执行人。,一般而言,执行人由继承人以外的人担任较为公平、公正。,遗嘱执行人的资格,是指是否具有执行遗嘱所必须具备的能力。关于遗嘱执行人的资格,虽然没有作出明文规定,但依照我国民法的一般原理和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的精神,应当认为未成年人、无行为能力的人以及行为能力受限制的人,均不得为遗嘱执行人。,换句话说,只有年满十八周岁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公民才具有担任遗嘱执行人的资格。年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可视为有担任遗嘱执行人的资格。,另外遗嘱执行人不仅限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均可以被指定为遗嘱执行人。,(一)遗嘱执行人执行遗嘱该怎么做,1、除遗嘱中另有特别规定外,遗嘱执行人可执行下列事务:,(1)查明遗嘱是否合法真实。,(2)清理遗产。,(3)管理遗产。,(4)诉讼代理。,(5)召集全体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公开遗嘱内容。,(6)按照遗嘱内容将遗产最终转移给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7)排除各种执行遗嘱的妨碍。,(8)为立遗嘱人严格保守有关的秘密直至终身。,2、遗嘱执行人执行遗嘱的前提是资格适格。,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执行遗嘱时,应当按照遗嘱人的意愿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遗嘱执行人如为法定继承人,则该继承人不得拒绝;若指定的遗嘱执行人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则只有该人同意承担遗嘱执行的义务时,才为遗嘱执行人。遗嘱人在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时,遗嘱应由继承人执行。继承人为多人时,则共同为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也可以共同推举一人或几人作为代表执行遗嘱。遗嘱执行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又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没有资格作遗嘱执行人,则应由遗嘱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继承地点的基层组织作为遗嘱执行人。,在执行遗嘱时,应当按照遗嘱人的意愿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条 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