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登记的股权担保是否有效? |
释义 | 法律分析: 未登记的股权担保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依法转让的所有股权,无论是担保还是交易,都需要双方签订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质押登记。以其他出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质权。因此,股权担保必须登记。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关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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