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劳动教养是行政处罚。其主要对象是严重违法或轻微犯罪,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人,治安处罚太轻、刑事处罚太重的人。如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违反治安管理曾被治安拘留但屡教不改的;违反治安管理情节和后果较严重,予以治安处罚尚不足以达到教育惩戒目的的;违反其他的法律、法规,危害社会、情节严重,但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安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检察院、法院决定不追究刑事责任并建议作其他处理,又符合劳动教养条件的等等。《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