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时,个人婚前财产不分割。共同财产协商不成,法院判决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双方约定婚姻期间所得财产按约定处理。一方有义务,可请求补偿。侵害共同财产者可少分或不分。 法律分析 离婚时按照以下原则进行财产分割: 1、离婚时个人婚前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不予分割。 2、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一致可自行处置。若协议不成,人民法院将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3、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按照约定处理。 4、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时,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5、离婚时,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侵害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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