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法院上诉费一般按照一审 诉讼费减半 收取,由不服的一方先代付。 判决过后法院会列明原被告所应承担的诉讼费用,申请执行人可以向另一方要求依据判决执行,也可以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查实却无财产可执行的,一般会终止执行,待有财产线索了再恢复执行。执行时,可以冻结扣押对方财物以确保执行的到位 法律客观: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