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起诉书只是用来提起离婚诉讼的司法文书,无需考虑效力的问题。当事人选择诉讼离婚的,就需要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人民法院收到离婚起诉书后,会进行相应的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在七日内立案,并且将立案的结果告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会裁定不予立案,并且告知不予立案的理由。当事人准备好离婚起诉书后,可以选择去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也可以选择不去,这个离婚起诉书不会对婚姻关系产生影响,当事人书写离婚起诉书确实存在困难的,也可以不用准备,直接进行口头起诉,人民法院收到口头起诉后,应当将起诉的内容记入笔录,并且告知对方当事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