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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被拒绝后,工伤申请时限已过,是否还可以重新提出?
释义
    法律分析:工伤申请时限一般为两年,如工伤申请被拒绝后时限已过,一般情况下是不能重新申请的。但是,如果有新的证据出现,可以在新证据的基础上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提起再审。同时,部分地区也开展了工伤复查程序,被拒绝后可以递交申请,由大专以上医院进行复查。但具体操作以当地政策法规为准。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应当在工伤发生之日起二年内提出,超过期限的,经批准,延长申请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申请再审期间为六个月。再审期间内,申请人可根据再审理由及时补充新的证据。再审期间内,原裁决不发生法律效力。再审裁定有法律效力。
    3. 《杭州市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八条:劳动者认为工伤认定不当的,可以向工伤认定机构申请复查;复查的结论为工伤的,应当重新进行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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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17:1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