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后被拒绝作证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工伤后如果同事拒绝作证,可以提供在场人员姓名,请求人社局调查核实事实是否真实。而且如果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是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的。 一、申请工伤认定工厂不同意应该怎么样办 职工因工负伤后,本应享有工伤待遇,但实践中,许多用人单位不愿承担赔偿责任,拒绝为工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那么工伤职工只有自行维权,启动工伤认定程序。如果用人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自行按如下方式进行工伤认定:1、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向工伤事故发生地所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行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用人单位和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申请申请工伤认定的,除需要填写工伤认定申请书,还应提交以下材料:1、提交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按照以上程序备齐以上材料及时向工伤认定部门提出认定申请,最终依据工伤认定结论,开展下一步维权程序。 二、工伤认定需要怎样取证 工伤认定的举证责任由单位承担,如果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存在异议那么就需要单位举证非工伤的证明。如果单位没有证据证明不是工伤,那么就会按照工伤进行处理。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需要可以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用人单位、医疗机构、有关部门及工会组织应当负责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工作,据实提供情况和证明材料。 三、公务员工伤认定有什么程序 如果公务员要申请工伤认定,可由其所在的机关或者公务员本人等依法向社保局或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机关单位存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和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机关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则由机关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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