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由公安机关发放的特种行业许可证的特种行业有:1、旅馆业(包括旅社、饭店、宾馆、酒店、招待所、有接待住宿业务的办事处、培训中心、住客浴室、度假村等)2、印铸刻字业(包括印刷、排版、制版、装订、覆膜、复印、打字、制作名片、铸字、印章、刻字等)3、旧货业(包括旧货市场、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寄售调剂店、报废机动车(船)回收、拆解企业等)4、典当业5、拍卖业6、信托寄卖业。7、出入境服务行业。 法律依据: 《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以下特种行业的治安管理: (一)旅馆业; (二)典当业; (三)公章刻制业; (四)拍卖业; (五)废旧金属收购业; (六)寄卖业; (七)旧机动车、旧移动电话、旧电脑等旧货交易业; (八)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机动车维修业、机动车租赁业; (九)金银首饰加工业; (十)开锁业;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特种行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