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上申请的居住证回执单在哪里拿 |
释义 | 居住登记回执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对人员申请办理居住证的,应当核对材料是否齐全。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内容,并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在信息系统中予以登记,并出具居住证受理回执。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相关申办材料移送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办理居住登记回执时,当事人应当拿着自己的身份证去办理流动人口登记的公安机关或者是派出所进行申报登记后;居住证受理点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和打印受理回执;制证部门制作居住证; 办理人凭受理回执到居住证受理点领取居住证。如果是没有身份证的,户口本、临时身份证明等证件,只要是能证明本人身份的都可以。 居住证回执单是你向公安机关递交了申请居住证的材料后,由发证部门给你的,用来收取材料和预约领取的证明。在重庆市需要办理居住证,一般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在居住地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 2、具备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或者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公民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保障性住房、租赁住房、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连续就读,是指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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