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惠州户口入户条件 |
释义 | 到所在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 但是具体异地办理身份证,要分两种情况。 (一)首次申领身份证,省外户籍人员需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办证中心申请办理。异地居民是不能够异地申请首次办理居民身份证的。省内市外: 1、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试点省内户籍人员,可以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或办证中心申请办理。 2、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二)补换身份证。 1、省外:在居所地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外省籍人员,可以就近选择户籍派出所的的异地办证受理点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和丢失补领业务。 2、省内市外:本省籍人员,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可以到省内任一公安机关派出所或办证中心申请办理。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在异地办理身份证的步骤如下: 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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