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待转销销项税额不用交税."待转销项税额"是指已确认收入,但尚未进行税务申报.即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晚于会计上确认收入时间的情况.当然,如果在法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之前先开具发票,则按照税法规定,纳税义务就已经发生,此时就不能使用"待转销项税额"明细科目,而应直接确认销项税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三条 混合销售行为依照本细则第五条规定应当缴纳增值税的,其销售额为货物的销售额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的合计。《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