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情侣之间能否构成抢劫罪? |
释义 |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制手段强行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刑法,抢劫罪具备了危害性最大、性质最严重的犯罪特征。然而,如果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暴力胁迫,就不属于抢劫罪。此外,根据刑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不被视为抢劫罪。抢劫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和主观要件。 法律分析 如果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暴力胁迫,就不属于抢劫。抢劫罪是侵犯财产罪中危害性最大、性质最严重的犯罪。在一般情况下,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就具备了抢劫罪的基本特征,构成了抢劫罪。立法上没有抢劫的数额和情节的限制性规定。但是依照《刑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不认为构成了抢劫罪。 《刑法》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抢劫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依刑法第17条规定,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没有这样的故意内容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只抢回自己被偷走、骗走或者赌博输的财物,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抢劫罪。 结语 抢劫罪是一种严重危害财产和人身权利的犯罪行为。只有在具备非法占有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制手段,强行夺取公私财物的情况下,才能构成抢劫罪。《刑法》对抢劫罪的数额和情节并无限制性规定,但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不认定为抢劫罪。此外,犯罪行为还需满足客体、客观、主体和主观要件的要求。只有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且具备直接故意和非法占有目的,才能构成抢劫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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