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必须当事人亲自到场参与庭审?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离婚案件中被告是否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以及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场多久会自动离婚的问题。离婚案件被告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但必须亲自出庭,不能表达意志的仍应出庭。如果当事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必须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另外,原告不出庭视为撤诉,被告不出庭则放弃了答辩、质证的权利。 法律分析 不是。如果有代理人代表出庭,就不必亲自出庭了。但离婚案件则不同,除非当事人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有特殊情况,否则必须亲自出庭。 一、离婚案件被告可以委托吗 离婚案件被告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但鉴于离婚诉讼直接涉及当事人的人身关系,具有与其他一般案件不同的特点,根据法律规定,判断是否应当离婚的唯一标准是双方感情是否彻底破裂以及有无和好的可能等,不是委托诉讼代理人就能表达和决定的,因此在司法实践中,离婚案件当事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但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以便审判人员正确判断是非曲直,也便于审判人员进行调解工作,看是否有和好的可能。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也就是说,即使被告委托了代理人,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也必须出庭。 二、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场多久自动离婚 起诉离婚,法院不判决离婚的,即便一方当事人不到庭也不会自动离婚。 离婚案件中,双方当事人有诉讼代理人的,也应当出庭。但是本人不能表达意思的除外。 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这里所谓的“特殊情况”指的是: (1)由于当事人的身体条件所限,比如因病住院治疗,年老体弱,行动困难等; (2)因工作关系不能离开,或者远在异地,出庭确有困难。 在这些情况下不出庭的当事人必须向法院提交离或不离,以及有关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的书面意见。 原告不出庭视为撤诉。被告不出庭意味着放弃了答辩、质证的权利,但同时原告也失去了可以通过庭审询问、调查而确定部分案件事实的机会,涉及到子女的抚养及财产的处理,原则上应按照被告的答辩意见,如被告庭前有书面答辩意见的,应当按照被告的答辩意见进行认定。 拓展延伸 离婚案件审理是否需要当事人到场 离婚诉讼是涉及双方当事人身份关系的纠纷,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到庭应诉,对于人民法院正确审查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以及家庭财产的具体状况等会增加一定的难度。所以说,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庭。但一方属于下落不明、无民事行为能力、患重病等特殊情形的,也可以不出庭。 结语 离婚案件被告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但必须亲自出庭。离婚案件中,双方当事人有诉讼代理人的,也应当出庭。如果当事人不能亲自出庭,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如果原告不出庭,法院将视为撤诉。被告不出庭意味着放弃了答辩、质证的权利,但同时原告也失去了可以通过庭审询问、调查而确定部分案件事实的机会。原则上应按照被告的答辩意见,如被告庭前有书面答辩意见的,应当按照被告的答辩意见进行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