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哪些情形公诉人可建议被告人、有关证人同时到庭对质 1、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证人、被害人对同一事实的陈述存在矛盾的,公诉人可以建议法庭传唤有关被告人、通知有关证人同时到庭对质,必要时可以建议法庭询问被害人。 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零二条 二、刑事证据质证要点具体内容有哪些 (一)对被告人及同案犯的供词的庭审质证。 1、对被告人供词的庭审质证。 2、对同案犯供词的庭审质证。 3、质证时常见的控方带瑕疵的证据材料及对策。 (二)对证人证言的庭审质证。 1、对于证人直接出庭作证的质证。 2、对不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质证。 3、证人证言质证时常见控方带瑕疵的证据材料。 (三)对被害人证言的质证。 (四)对鉴定结论的质证。 (五)对勘验检查笔录的质证。 (六)对录音、录像等影视材料的质证。 (七)对物证、书证和质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