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人死亡后债务如何处理? |
释义 | 债务人死亡后债务由继承人在继承范围内偿还。 对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要求如下: 1、限定继承原则。继承人概括继承被继承人遗产、需偿还被继承人生前遗的个人合法债务的,仅以所得积极遗产为限负责清偿,超过继承人所继承遗产的价值总额,继承人可以不负清偿的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2、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人又有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的,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放弃继承或受遗赠的,不再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3、继承人分担债务原则。即继承人之间依其得到的积极财产的比例来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4、执行遗赠不影响债务清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5、债务不得影响预留的份额。为体现人道主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的遗产份额,不得因债务清偿受到影响。 公民在发现自己的配偶、父母、或者是子女死亡之后,在继承遗产之前,需要先采取一定的办法,确定死者留下的遗产范围。在核实的过程之中,如果发现他人因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的原因欠下了死者的债务,且债务尚未偿还,那么就可以将此债务纳入遗产的范畴。 一、母亲信用卡逾期子女需偿还吗 母亲欠的信用卡债儿子是否需要还,需要分情况而定: 1、父母健在的话,父母欠的信用卡债是不需要子女还钱的; 2、但如果父母过世,他们的欠款需要遗产继承人偿还。 信用卡是由商业银行或信用卡公司对信用合格的消费者发行的信用证明,信用卡的形式是一张正面印有发卡银行名称、有效期、号码、持卡人姓名等内容的卡片。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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