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后的房产做析产登记需要另一方签字吗 |
释义 | 双方在离婚后,一方办理房产过户,另一方必须配合。取得房 屋产权的一方可单方面办理过户手续。 当事人需要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类,主要适用于离婚析产。 同时,办理离婚析产登记的必备资料: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证;房地产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委托书。 准备好相关资料后,当事人要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则无需办理公证;然后再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最后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取证。 如果是离婚双方当事人共有住房,那么办理析产住房手续时候,需要当事人双方一起签字。 规定是夫妻俩婚姻存续期间取得住房,不管住房登记人是夫妻谁名字,只要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都属于婚后共有财产,两人有平等的处置权力。 一、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资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4、知识产权的收益;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以下: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4)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 (5)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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