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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买卖过户需要多长时间
释义
    我国民法典并没有规定房产买卖过户需要多长时间,《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规定了不动产登记自机构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办结。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所需要哪些资料
    (一)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1、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2、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三)房地产权利证书。
    (四)有关机关的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五)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六)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七)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八)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九)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十)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十一)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十二)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十三)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十四)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十五)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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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2 23:3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