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休假补贴发放的标准如下: 1、年休假期间,享受正常的工资待遇。 2、用人单位未安排年休假,经职工同意的,可享受每天三倍工资的待遇。 3、用人单位安排年休假,而职工不同意的,按正常工资支付待遇。 4、企业停工停产、员工放假的,一个月以内的,支付正常工资,一个月以上的,支付生活费,最低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5、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企业支付双倍工资。 6、企业关闭的,终止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 没请假按旷工处理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1、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2、请假期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 3、不服从工作安排,不按时到安排的工作岗位工作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