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交强险垫付的条件 |
释义 | 保险公司交强险垫付的条件须符合下列情形: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4.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垫付的通知书; 5.受害人必须抢救,且抢救费用已经发生,抢救医院提供了明细项目; 6.不属于应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的抢救费用。 一、保险公司责任免除的情况 保险公司责任免除的情况有: 1.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2.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3.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4.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在保险法领域,免责条款是指保险公司为了避免自己无限度承担保险责任而订立的,免除或减轻保险人义务,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义务,或限制投保人、被保险人权利的保险条款。 二、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程序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程序如下: 1.报险 保险条例中规定车主需要在事故发生后的48小时之内报案,超出48小时后,车主再报案,但是无法提供相关事故证明导致保险公司无法对事故真实性以及损失情况进行核实的,将有权拒绝赔付。 2.现场勘查 3.定损 定损员对车辆进行核损,然后出具定损单,如果车主同意定损单上的金额,没有任何异议即可签字开始理赔。如果车主认为保险公司定损价格不合理的,应拒绝在定损单上签字。 4.提交索赔材料并审核 审核时间取决于理赔金额的大小,理赔金额越大,审核耗费的时间就越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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