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审委会办公室职责有哪些 |
释义 | 审委会办公室职责有以下: 1、负责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完成同级工会交办的日常审计监督任务; 2、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及其他会议的筹备、组织工作,提出有关会议议题的建议; 3、负责起草、整理、传递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决议、决定、会议纪要和专题报告等文稿,并检查贯彻落实情况; 4、按照《工会审计操作规程》规定的审计程序实施工会各项审计工作,起草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和有关审查审计文书; 5、组织开展经审工作调研,积极运用调研成果,收集和整理广大职工群众和工会干部对工会经费收管用、资产管理和经济活动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并及时反馈办理和采纳情况; 6、组织开展经审工作检查、规范化建设情况考核等,督促、指导下级工会提高经审工作水平,推进经审工作任务的完成,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 7、积极整理经审工作经验材料、工作动态,编辑经审信息交流资料,按照经审干部培训规划组织培训工会经审人员; 8、承办上级工会经审会、同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审判委员会组成人员都有哪些: 1、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由法院院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2、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3、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由院长主持,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可以列席。 综上所述,对于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院长认为不必要的,可以建议合议庭复议一次。独任审判的案件,开庭审理后,独任审判员认为有必要的,也可以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第三十八条 审判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和专业委员会会议,应当有其组成人员的过半数出席。审判委员会会议由院长或者院长委托的副院长主持。审判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审判委员会举行会议时,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者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可以列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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