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案件应当提供哪些证据和资料 |
释义 | 打官司关键是打证据,而继承案件是老百姓常常遇到的案件之一,在打继承官司时,有一些证据是必备的。必备证据包括:关于继承发生的证据,如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等;关于继承人的证据,如户口本、身份证等,用以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身份关系及继承人的人数;遗产情况的证据,如房产证、存折等遗产范围的证明;被继承人的遗嘱;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所尽义务情况的证据;继承人有无需要法定照顾的证据,如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等;如有尚未出生的胎儿,还要出示医院的诊断证明。 一、怎样查被告的继承人 1、被继承人生前婚姻状况,生育和抚育子女的证明材料,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法律拟制血亲或与之有密切关系的旁系家属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等证明材料以及他们对被继承人所尽义务的证明材料。 2、被继承人的妻子怀孕,应提供已怀孕的证据。 3、被继承人无第一继承人的,应提供第二顺序继承人的人数,各自与被继承人的关系的证明材料。被继承人的子女限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应提供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知悉血亲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及住址等证明材料。 4、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继承公婆、岳父母遗产的,应提供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材料。 5、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放弃继承权或受遗赠的,应提供放弃人的书面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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