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解除二手房合同是否要返还中介费
释义
    解除二手房合同不一定要返还中介费,但如果中介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可以要求退还服务费。解除二手房合同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如果没有约定,一年内行使解除权。对于无效的二手房合同,过错方需返还财产并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数额和方式可由法院或仲裁机关确认。出卖人故意隐瞒重要事实导致合同无效,买受人可要求返还购房款和利息,并要求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
    法律分析
    一、解除二手房合同是否要返还中介费
    解除二手房合同一般是不要返还中介费,但如果因中介原因造成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可以要求中介退还服务费。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报告义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人报酬请求权】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二、解除二手房合同需要多久
    解除二手房合同需要多久可以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的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
    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三、二手房无效合同怎么办
    二手房无效合同的办法是由过错方返还财产,然后双方根据当事人过错程度和利益损失进行赔偿责任的承担以及划分。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时,可以交由人民法院、仲裁机关确认赔偿数额和赔偿方式。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1.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2.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3.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结语
    解除二手房合同一般不返还中介费,但若因中介原因导致解除,可要求中介退还服务费。解除二手房合同需要当事人约定,若无约定,则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于无效的二手房合同,过错方需返还财产,并根据过错程度和利益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无法协商一致,可交由法院或仲裁机关确认赔偿数额和方式。购房人可要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并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若出卖人故意隐瞒相关事实。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 7:4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