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上海社保异地转移流程具体如下: 1、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核定表》一式二份,办事人员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3、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4、需到外省市社保机构开具一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交给在上海市缴费的社保中心(可由本人来交也可由单位代交),然后由社保中心与外省市社保机构联系,有什么情况会接到通知。 上海社保转入办理地点具体如下: 1、上海市户籍人员的外省市配偶至上海市户籍人员户籍所在地或居住登记地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2、医院外来护工至就业登记所在地或居住登记地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综上所述,社保转移是指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需要经过三个流程,投保人只要申请就行了,其余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转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