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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个人社保停保怎么办理手续
释义
    1、用人单位中的用户可以直接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办理职工停保手续,不需要到再到社保经办机构确认。
    2、用人单位中的普通用户可以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理职工停保手续,再携带打印好的《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减少表(网办)》、《用人单位退工退保人员情况报告表》、《区企业退工人员情况表》,同时填报《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减变化汇总表》到所属的社保经办机构确认。
    3、用人单位也可以填报《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减变化汇总表》、《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减少表》、《用人单位退工退保人员情况报告表》、《区企业退工人员情况表》,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停保手续。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
    一、社保缴费工资如何申报
    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或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软件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通过企业版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需打印《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汇总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及签字后用人单位和社保经(代)办机构各留存一份。
    已参加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规定,通过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单机版申报2017年度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并打印《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汇总表》一式两份,加盖主管部门印章后用人单位和社保经办机构各留存一份。
    二、社会保险费申报要注意什么
    用人单位自获准社会保险登记后,应按下列规定按时足额申报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费。
    1、缴费基数:企业从业人员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本年度缴费基数。职工月平均收入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的,以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比例缴费,超过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的,以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为基数缴纳。
    2、申报、缴费时间:用人单位应每月依法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本单位当月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人数和金额。经社会保险机构机构核准后,在每月1-10号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逾期不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的,除应依法补缴欠缴数额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从其欠缴之日起加收利息。
    3、增加、减少缴费人员:按照劳动关系决定社会保险关系的原则,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或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应及时办理增减员手续。
    办理增员手续时应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增加表》(见附录一)一式两份和新参保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减员时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减少表》(见附录二)一式两份和其他减员证明材料,包括①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调动)的人员,应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停保职工解除终止合同证明书;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退休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死亡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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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6 20:2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