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离婚纠纷如何申请仲裁?
释义
    离婚纠纷,当然不能仲裁。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婚姻、抚养、继承等涉及人身关系的纠纷,是不纳入仲裁程序范围的。夫妻之间发生离婚争议,应当选择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婚姻关系是否继续存续的问题。离婚诉讼是指,一方当事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因为与对方存在感情破裂的情形,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行为。同时需要注意的是,离婚诉讼与普通诉讼不同,离婚诉讼必须经过法定的调解程序,法庭会组织双方当事人尽量和解,不能调和的情况下,才准许双方继续离婚诉讼的程序。因此,虽然离婚纠纷属于民事纠纷的一种,但是并不在仲裁的管辖范围之内。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在我国要解除婚姻关系只有两种法定的方式,也就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5 10: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