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多年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
释义 | 分居多年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离婚起诉状和相关证据,双方需出庭或提交书面意见;需要的证据包括租赁合同、分居书面协议、分居文书、书信、电子邮件等,人证需辅佐其他证据。 法律分析 一、分居多年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分居多年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起诉离婚。起诉离婚流程: 1.起草3份离婚起诉状; 2.准备离婚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次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 二、起诉分居离婚要对方到场吗 起诉分居离婚要对方到场。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起诉分居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起诉分居离婚需要的证据如下: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结语 经过分居多年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可以采取起诉离婚的方式解决。具体流程包括起草离婚起诉状、准备相关证据、递交法院审理、法院是否受理、发送起诉状副本、安排开庭时间等。在起诉分居离婚过程中,对方需要到场。根据法律规定,除非特殊情况,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应当出庭,否则需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起诉分居离婚需要的证据包括租赁合同、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书面分居文书、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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