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律师会见的费用是律师代理服务的一部分,由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个人根据约定收取。如果没有约定,律师可以按照律师协会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如果律师未履行代理义务,导致会见费用无法返还,可向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个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返还。 法律依据: 1.《律师法》第四十三条:律师代理服务的费用由当事人支付,律师应当与当事人就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等事项达成协议。 2.《律师收费办法》第四条:律师收费应当遵循公平、合理、协商、自愿的原则。 3.《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当事人在案件诉讼中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注:以上法律依据仅供参考,具体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案情进行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