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遗嘱与遗赠并不会存在冲突了的情况,这是因为在法律效力上,遗嘱与遗赠的效力是相同的。立遗嘱人要么在遗嘱中确定遗嘱继承,要么在遗嘱中确定遗赠。如果在遗嘱中,既确定遗嘱继承,又确定遗赠,则立遗嘱人要对自己的数项财产进行分配,作不同安排。当然,立遗嘱人也可能对同一财产作安排,遗赠和继承冲突让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共有。遗嘱继承和遗赠因为都反映遗嘱人单方的意思,因此不存在谁优于谁的问题。,不适用代位继承。遗赠是指自然人通过设立遗嘱把遗产的全部或一部分无偿赠给国家、社会组织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并在死后生效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遗赠具有以下特征:,1.遗赠是一种无偿给予他人一定财产的赠与行为。,2.遗赠是在遗嘱中规定的,须以遗嘱的方式进行。,3.遗赠与遗嘱继承同属死因行为,此区别于生前的赠与法律行为。,4.受遗赠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或国家及其他社会组织。,5.遗赠须由受遗赠人亲自接受,并明确表示接受时才发生遗赠的法律效果。,6.受遗赠人无权参与遗产分配,仅能从继承人或遗嘱执行人处取得受遗赠的财产。,遗赠与遗嘱的区别为:,1.继承人与受遗赠人范围不同,继承人是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之中,而受遗赠人可以是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2.在知道继承或者遗赠后法定期限到期后的沉默意思表示不同,遗嘱中其视为接受继承,遗赠中其视为放弃遗赠;,3.遗赠优先于遗嘱。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者部分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