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上市前的预备工作 (1)准备上市的企业要成立上市筹备领导小组。一般来说,这个小组的领导由公司董事长挂帅,公司的管理层出任组员,并具体落实每个业务的工作人员。 (2)准备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还必须准备好一份专业的上市计划书,这个计划中,要包括从组织、经营、财务等各个方面的安排和细节。 (3) 选择中介机构。由于上市是一个非常专业而具体的工作,因此,邀请专业机构的参与和协助是必需的,而法律对此也有明确要求,其中如何选择中介机构也是一个非常关键的因素。 (4)还要选择主承销商,但是如果在上市保荐人之外另行选择主承销商,会不利于上市工作的整体协调和系统推进,因此,最好选择保荐人兼任主承销商。 (5)设计和实施企业股改和重组方案。由于很多中小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形式,因此必须将它进行股份制改造,使它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要依法对公司进行股权重组、资产重组、业务重组、债务重组、公司治理结构和人员等项目的重组。 (6)在完成了改制和重组等工作后,上市的准备工作就到了最后的阶段。这时应当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准备好股票发行申请文件,做好上市的最后准备。 二、上市前员工持股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是一种新型股权形式。 企业内部员工出资认购本公司部分或全部股权,委托员工持股会(或委托第三者,一般为金融机构)作为社团法人托管运作,集中管理,员工持股管理委员会(或理事会)作为社团法人进入董事会参与表决和分红。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四十八条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由证券交易所依法审核同意,并由双方签订上市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