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条件如下: 1、申请贷款的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需要建立一年以上,住房公积金需要正常足额缴纳一年以上,正常缴存是指按月连续缴存、预缴和补缴住房公积金; 2、经中心批准,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一年以上、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