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房产证是开发商和个人按约定办理。房产证办理属于房屋所有权登记事项,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按约定办理。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双方应当依法共同申请。开发商销售的房屋分为预售和现房销售。根据商品房预售制度,购房人应当自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向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所有权登记,开发商应当提供协助,出具必要的证明文件。在商品房现有房屋销售中,规定开发商应在交付使用后60天内向房屋管理部门提供房屋所有权登记材料,开发商应协助买方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和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可以看出,根据法律规定,房产证应由开发商和个人共同办理,双方都有义务提供必要的材料并相互协助。在合同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实际上,许多开发商和购房者同意开发商负责转让手续,购房者只负责提供书面信息,不违反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