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合同签订主体与履行主体不一致发生纠纷时,会将签订主体和实际履行主体列为共同被告。但必须有证据证明实际履行主体与本案有关。从合同的相对性来看,合同签订人在合同有效的情况下应对对方负责。合同对方不需要问谁履行合同,只要合同人按照合同要求履行。合同对方既认可合同签订人,又认可合同履行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第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第三人主张。 第五百二十三条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