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公司犯罪行为中,公司及其管理人员应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否可以追溯到公司前任管理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前任管理层参与犯罪行为或者在任期间知晓却未采取措施阻止,则应该承担连带责任。否则,只能由当前公司及其现任管理层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七条:“公司应当为其管理人员的违法行为承担赔偿责任,但证明该公司未参与或者未知情的除外。”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没收财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人的罪责,分别判处罚金或者拘役、管制、有期徒刑。”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因下属的行为致使他人受到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四条:“犯罪分子撤销犯罪前,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如实说明自己的罪行情节及所知道的案情,能够查明真相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犯罪分子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