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人案件如何立案 |
释义 | 未成年人案件的立案在材料来源、立案条件以及立案程序方面与成年人案件立案程序是相同的。但与成年人案件立案程序相比,未成年人立案程序还具有一些不同之处。 未成年人案件与成年人案件在立案程序上最明显的区别是立案的对象不同。由于未成年案件将采取不同普通案件的处理程序,所以在立案时,对立案对象年龄的审查就显得非常重要。由于未成年人自身生理、心理的特点,使其极可能成为教唆的对象。在立案时,要查证未成年是否系教唆犯罪。同时,为贯彻教育、挽救方针,要扩大审查的范围,除应查明立案的事实条件和法律条件外,对认定案情有意义的材料,都要尽量予以查证。对案件材料审查后,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对不符合立案条件,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或者不需要处以刑事罚的,可以案件材料转交有关部门审查处理。 一、职务侵占的立案流程是什么 职务侵占立案程序如下: 1、对立案材料接受。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材料的受理; 2、对立案材料审查; 3、对立案材料处理。 对立案材料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存在密切的关系,从立法过程上看,职务侵占罪由贪污罪分化而来。主体要件不同,这是职务侵占罪和贪污罪最主要、最本质的区别。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即化公为私。 司法机关认为构成职务侵占罪需要以下几种关键证据: 1、身份证据,用来证明行为人是”公司、企业的人员“,具体包括劳动合同,用工单,社保缴纳资料等; 2、作案行为是利用了职务便利; 3、侵占的财物是属于公司财物,并且数额达到较大。 二、青少年毒品犯罪如何处罚 我国在对青少年犯罪的刑罚处罚上的态度是从宽处理,只在一些特别严重的案件中才会采取刑罚措施。未成年人案件与成年人案件在立案程序上最明显的区别是立案的对象不同。 由于未成年案件将采取不同普通案件的处理程序,所以在立案时,对立案对象年龄的审查就显得非常重要。由于未成年人自身生理、心理的特点,使其极可能成为教唆的对象。 在立案时,要查证未成年是否系教唆犯罪。 1、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贩卖毒品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因不满16周岁不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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