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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结婚登记必备材料需要哪些
释义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失业者还须持失业证);
    3、婚姻状况证明(有单位的由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4、村民和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者、从业人员、失业人员等由其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出具;
    5、跨区登记的,需加盖街道办事处或镇婚姻登记专用章。
    如是离婚人士:需持离婚证原件。离婚判决书如果是第一审判决的,还需提供离婚生效证明书;若离婚判决书是第二审判决的,则需提供第一、第二审判决书。如离婚证遗失的,还需补办离婚证等或补发《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
    如是丧偶人士:须持原结婚证及原配偶的死亡证明。如原结婚证和原配偶死亡证明都遗失或毁掉的,则由当事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
    一、离婚更改婚姻状况需要什么
    离婚更改婚姻状况需要以下的材料和证件:1、当事人要携带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的原件。由未婚变更为已婚,还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由已婚变更为离婚,要携带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经法院离婚的要提交民事调解书、已生效判决书的原件和复印件;3、由已婚变更为丧偶,要携带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材料,及配偶死亡注销户口证明。
    二、民法典军人结婚有什么规定
    军婚一般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是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军婚会受到国家法律的重点保护,因此破坏军婚会受到法律严厉的制裁。一般情况下,军婚需要带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婚前检查合格证明、双方合影彩色照片4张和军人持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等材料;如果一方或双方曾离异或配偶已死亡的,需要加带离过婚的持离婚证原件,一审判决书须出具已生效证明书和丧偶的须持原配偶死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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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0 20:5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