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司法鉴定三大突出问题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一是司法鉴定的启动程序不规范。现行的法律法规对司法鉴定程序的启动没有明确的规定,造成了在现实中司法鉴定程序启动的随意性比较大。特别是在民事审判领域,当事人的申请成了启动鉴定程序的唯一途径,而只要当事人提出申请,案件承办人往往为了避免矛盾,常常在没有进行认真审查的基础上就决定启动鉴定程序,使司法鉴定工作失去了必要性和科学性。
    二是司法鉴定管理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在现实中,由于对司法鉴定工作的相关管理规定不完善,导致在鉴定的整个流程中,缺乏相关的制约机制,其结果是使鉴定工作失去了高效有序的职能,造成了鉴定工作的交接不顺畅、职责不明确。
    三是司法鉴定的管理人员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鉴定管理人员与案件承办人员之间缺乏沟通,无法了解鉴定真正目的和要求,加之案件承办人员对鉴定结果的重视程度不够,导致了鉴定出来的结论与案件的需要常常存在一定的出入,降低了鉴定的效率。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二条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方式、步骤以及相关规则的总称。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5 21:5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