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时效届满后如何应对借款问题 |
释义 | 债务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自愿还款可使债权得到满足,债务人的部分还款意味着对债务的重新确认,债务人签收催收通知也可视为对债务的重新确认,但需要注意借款的诉讼时效以避免错过起诉时机。 法律分析 1、争取债务人自愿还款。 按照民法理论,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消灭的仅仅是债权的强制执行力,并没有丧失受领力和保持力。 超过诉讼时效后如果债务人自愿履行债务,债权人便可接受债务人的清偿而使债权得到满足; 债务人在清偿债务后,不得以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为由,要求债权人返还财产。 但是,当债务人偿还部分债务后又停止履行债务,债权人能否要求债务人履行未完成的部分债务应将债务人的履行视为诉讼时效重新计算的事由,债务人履行部分债务意味着债务人对此笔债务的认可,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强制债务人履行债务,而不论债务人是否意识到债权是否已过诉讼时效。 2、争取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还款协议。 最高人民法院在法复(1997)4号文中指出,对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的,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但是这条解释没有说明债权重新获得保护的理由。 双方当事人在超过诉讼时效后达成还款协议的,视为对此笔债务的重新确认,债务人的还款意思表示可以导致诉讼时效的重新计算。 3、债务人签收催收通知。 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 该规定中的债务人应当包括债务人本人、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等。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诉讼时效是法律对某项权利进行保护的一个期限,过了这个期限,权利人要想实现权利,就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进行补救,以期能够恢复或者是中断诉讼时效。 因此在债务纠纷中,一定要先了解清楚借款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避免错过时效起诉。 结语 在债务纠纷中,我们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来争取债务人的还款。首先,根据民法理论,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并未丧失受领力和保持力,债务人自愿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接受其清偿,使债权得到满足。其次,债务人偿还部分债务后停止履行时,债权人有权要求其履行未完成的部分债务,无论债务人是否意识到债权是否已过诉讼时效。此外,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还款协议也应受法律保护,视为对债务的重新确认,可以导致诉讼时效的重新计算。最后,债务人签收催收通知也被视为对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因此,在债务纠纷中,我们应充分了解借款的诉讼时效,避免错过时效起诉,同时争取债务人自愿还款或与债权人达成还款协议,以解决纠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 第十七条 债权转让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 债务承担情形下,构成原债务人对债务承认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务承担意思表示到达债权人之日起中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 第十九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新的协议,债权人主张义务人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贷款人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能够认定借款人同意履行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的义务的,对于贷款人关于借款人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的主张,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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