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院申请离婚的程序如下: 1、起草起诉状,写诉状时,要写明双方的自然情况; 2、列出诉讼请求,并写出具体事实和理由; 3、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如结婚证、财产清单等证据材料,复印式两份诉状,证据材料复印件及相应诉讼费用向法院立案; 4、等待法院通知被告应诉,向双方发出开庭传票,确定开庭日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