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属于被无偿辞退范围? |
释义 | 那是不是处于孕期的员工,在任何情况下用人单位都不能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一旦解除用人单位就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有下列六种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1、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这个规定是针对所有劳动者而言的,不论男女,也不论是否处于孕期,劳动者只要有以上6个条款中的任一款行为,而且企业有充足的证据证明,一样可以给予无偿辞退! 一般的工作岗位不会因为员工是属于已婚状态就直接辞退,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用人单位的做法肯定是违法的。事实上,生活中和劳动关系当中的很多特定情形之下,自己根据当时的情况做出了一些对他人并没有任何损坏和恶意的谎言也无需大惊小怪,劳动关系当中的很多事情也是要学会灵活处理对待的。 一、老板辞退员工不用支付补偿金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在劳动者有以下过失的情况下提出的辞退才可以不用支付赔偿金):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即劳动者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符合上述六条中任意一条的,辞退可以不用付经济补偿金。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